一、强化领导,准备充分。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法制科(国家司法考试科)、监察室、办公室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审核工作小组,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做到职责清、任务明。
二、严格审核,确保合格。现场审核期间,各个流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要求,对每一项必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个审核项目不走过场、不走样。
三、心系考生,热情服务。现场审核期间,工作人员积极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部分考生由于工作繁忙,上班时间不能到来审核、部分广东、贺州等外地考生工作日不能前来审核,市司法局分别采取延时服务的方式和预约服务的方式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加班为考生进行现场审核,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截至
(邓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