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上,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松作了动员部署,传达贯彻上级公安机关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十二个严禁”的会议精神,强调每一条都是硬性规定,铁的纪律,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率先垂范,起到带头作用,做到严格自律,千万不要“踩红线”和“闯雷区”。
(欧阳灿 陈银杰)
附:“十二个严禁”
一是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稿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及各类购物卡。
四是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是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六是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
七是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八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九是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十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是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