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工作结束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1-07 分享到:
根据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工作部署,梧州市司法局自2013年11月22日起受理梧州市考生对今年司法考试成绩有异议需核查分数的申请。受理工作至12月6日结束,半个月内共受理3名考生对成绩进行复核的申请。日前,申请分数复核的考生成绩已全部核查完毕,梧州市司法局已经以邮寄方式将成绩核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及时告知申请人复核后的情况。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由于前三卷实行计算机评卷 “双读制”评分方式,可以确保前三卷分数的真实、客观。因此,在计算机能够保证评卷结果客观性的前提下,除统分为零的情况外,司法部不再对前三卷进行分数核查。
(邓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