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及时领到司法救济款,安心过个好年,是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们最为迫切的愿望。
“非常感谢法院给我发放司法救助款,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家里的老人和小孩可以安心过个年了!”手上接到法官发放的1.5万元的司法救助款时,当事人梁女士激动地说。
悲痛中,梁女士把两个货车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岑溪法院一审判决,承担主要责任的车主黄某、司机唐某共赔偿40.2万元;承担次要责任的车主陈某赔偿15.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9万元。
黄某、唐某不服,上诉至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 14日,梧州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审判决后,黄某、唐某拒不履行赔偿。梁女士向岑溪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法官对黄某、唐某的财产进行搜查,发现他们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进行偿还。
2013年9月,梁女士向岑溪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执行局法官了解到了梁女士的实际困难,也深表同情。经过多方努力,执行局法官为梁女士向国家财政申请到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1.5万元。终于赶在过年前,把这笔款项交到了梁女士手里。
“借由此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给执行机会渺茫、又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岑溪法院党组副书记覃文在活动结束后表示。

图片说明:法院领导和执行局法官给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
(温颖 钟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