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当白发苍苍且肢残的八旬老太张某收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办法官送来的5000元执行款时,紧紧地握住了主办法官的手,“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张某激动地说。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原是夫妻关系,后两人于2007年离婚。由于申请执行人张某身体肢残,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双方在离婚时已达成由杨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给张某的协议。
在刚离婚后的几年时间里,杨某都能按期支付生活费给张某。但自2013年1月起,被执行人杨某不知去向。张某便从此再也没有得到过杨某的钱。到目前为止,杨某已拖欠张某5000元生活费。
由于张某肢残,没有收入来源,而且需雇佣一名保姆来照料其生活,每月需要一定的生活费。被执行人杨某的失踪完全断掉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生活经济来源。无奈之下,张某只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接案后,马上开始穷尽所有手段调查被执行人的去向。通过各种渠道,主办法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并且多次对杨某进行走访,耐心对其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主办法官的努力下,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托主办法官把这一年来拖欠的5000元生活费转交给申请执行人张某。
考虑到张某肢残,行动不便,主办法官便亲自上门把这笔钱交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手中。案结事了后,就在主办法官准备离开时,张某突然拿出一大袋礼品,想送给主办法官以表感激之情,但被主办法官婉然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