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好,业务熟,干练热情,为群众办案尽心尽责!”这是当事人甘先生在案件审结后,在随案廉政监督卡上对岑溪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徐北昌写下的评语。
据了解,这是岑溪法院为了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给法官戴上廉政“紧箍咒”的一项新举措。廉政监督卡上明确告知当事人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监督电话,从立案开始建立,至结案时由当事人当场填写。当事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评估、拍卖、鉴定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重点是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请吃、请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有无其它影响公正办案的行为等进行监督。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随案廉政监督卡反映的有关违反廉政纪律问题进行监督和查处,以确保取得实效。
截至1月15日,已由当事人填写了随案廉政监督卡20多份,没有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形,通过这种途径,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官办案的广泛关注和客观评价。
(李健妮 廖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