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巡回法庭进监狱成功调解离婚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1-20  分享到:

 

116 ,岑溪法院糯垌法庭巡回到广西梧州监狱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原告周某与被告甘某于20081月登记结婚,婚前20073月已育有一女。20087月,被告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初时在广西柳州服刑,现在广西梧州监狱服刑。今年1月份,原告周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遂到广西岑溪法院,依法请求与被告甘某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后认真研究和分析了案情,如果径行判决将严重影响犯人的思想,不有利于犯人在监狱的改造,最后决定带着原告周某到被告服刑的广西梧州监狱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庭审中,被告甘某表示自己所作所为确实对不起妻子和孩子,愿意同原告周某离婚。但就孩子的抚养上,主张由其抚养。法官在征求了原告可以先抚养孩子直到被告有能力时再由被告抚养孩子的意见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给被告甘某做思想工作,鼓励其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尽快出狱并以自己的能力承担抚养义务。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婚生女儿暂由原告周某抚养,直到被告有能力时再由被告抚养孩子,周某并自愿承担抚养期间的全部抚养费,双方无其他争议。法官在离开监狱前,被告表示愿意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家。

(傅小林 廖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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