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秀法院立案庭法官又见到本市某知名律师,法官原以为他是来法院为别人打官司的,怎料接过诉讼材料一看,原告却是这位律师的名字。法官感到有些意外,整天帮助别人打官司,不仅法律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也非常丰富的律师,却陷入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经法官细心了解,这位律师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位律师的一位好友的朋友在认识他不久后,就以生意上急需资金,而自己的经济周转不过来为由,向律师借款一万元,并约定了短期的还款时间,保证一定按期返还。一方面为了顾及好朋友的脸面,另一方面律师了解到对方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单位和住所,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应该有返还能力和保障。而最让律师感到放心的是,对方还把工资卡交到他的手上作为担保抵押。所以,律师就毫不犹豫地将钱借给了对方。
怎料事情的发展并未像律师预料般顺利。还款期限已到,律师却没有收到对方任何还款信息。这时,律师急忙联系对方发现,对方的电话已关机了,人也找不到了。律师心想:不要紧,自己手上还有对方的工资卡。谁知到了银行一查,对方的工资卡已经被冻结。无奈之下,律师只好诉诸法律。
法官提醒,类似的案件法院受理过不少,有的人以为对方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房、有车子、有固定财产作抵押担保,便放松警惕将钱借出。殊不知有的借债人一部分财产早已被抵押出去,或者早已资不抵债。还有的人不仅向一个人借款,还欠下了其他人的不少债务。所以,当你决定借钱给认识不久,并不十分了解的人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