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岑溪法院在全区法院开展的“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中,该院交通审判庭获得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梁东波同志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黄庆壬法官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民二庭庭长李华撰写的(2013)岑民初字第382号民事判决书获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李华庭长主办的(2013)岑民初字第867号案荣获“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称号,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其中,获一等奖的裁判文书全区是10份,梧州法院今年仅有一份裁判文书获一等奖;“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全区共评30个,今年梧州法院也只有岑溪法院获此殊荣,对岑溪法院来说,这也是自全区法院开展“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以来第一次荣获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是一个新的突破。
近年来,该院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取得较好的成绩。对于区高院开展的“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就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制定了本院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准备评选工作。为了在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充分调动各业务庭法官们的积极性,各审判业务部门积极参与报送参与评选的相关案件材料。成绩的取得不是偶然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警素质,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和学习,使干警的司法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二是提高认识,强化案件质量意识,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提高案件质量的意义,任何时候都不敢松懈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三是高度重视裁判文书质量,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对案件评查中裁判文书出现差错的,进行严格处理;四是狠抓庭审质量,细致规范庭审机制,平时不定期对庭审进行抽查,并对庭审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岑溪法院法官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和“全区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不仅是对该院法官庭审质量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肯定和鼓舞,而且将对该院进一步推进案件质量与效率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今后,该院将认真总结此次评比活动中取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到日后的审判业务中,力求使每一次庭审都符合优秀庭审的规范,把每一份都优秀裁判文书都写得优秀,写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推动法院的案件审判质量整体上新的台阶。
(覃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