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迷途羔羊”构筑回家之路
——岑溪市人民法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侧记
“每个孩子都是落入凡间的天使,只是有一部分在成长过程中不幸误入歧途。我们的使命就是要给这些‘迷途羔羊’构筑回家之路,让他们重新感受到家庭、社会的温暖,走好往后的路。”这是岑溪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们的共同心声。
“法院选派3位经验丰富的女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合议庭。她们在处理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日前,岑溪市法院院长张光霖说。
2013年,岑溪市法院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46件68人,其中,被判处非监禁刑的30人,占已审结案件未成年犯人数的44.1%;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7人次;没有上访、信访案件。
“探路”:温情推行圆桌审判
“法官高高在上,会给未成年人造成紧张、畏惧甚至抗拒心理。”岑溪市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蓝后娟说,近年来,少年法庭探索推行的圆桌审判更切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法官面色温和,目光高度与平常人对话的高度一样,能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和谐亲密气氛,缓解他们恐惧和抵触心理,使他们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反思犯罪原因,有利于对他们进行有的放矢地教育和挽救。
2013年11月28日,少年审判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法庭内,清一色的女法官和专门从妇联聘请的人民陪审员,与公诉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一起围坐在椭圆形审判桌旁;两侧墙上,“昨天已经过去,希望就在明天”等法官寄语格外醒目,整个法庭布置得色调温和。庭审中,被告人小海不时默默拭泪,陈述犯罪原因,但没有恐惧和抵触,整个庭审氛围宽松和谐又不失严谨。
“孩子的母亲常年卧病在床,我平日又忙于生计,缺少对孩子的管教。孩子犯下的错,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谢法院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不让成长中的孩子因为一时犯错而留下终生的心理阴影。”庭审后,小海的父亲说。
“修路”:帮教回访失足少年
“判决并不是工作的结束,而是帮教回访的开始。”张光霖院长说,岑溪市法院注重对适用“管、免、缓”非监禁刑的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帮教,并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帮助失足少年重塑健康人格,使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走回正途。
2014年1月9日下午,岑溪市法院副院长吴汉北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冒着严寒,到安平镇古院村,回访两名曾因犯盗窃罪被判缓刑的少年。
法官邀请司法所所长、村委会主任、人大代表与两名失足少年及其家人围坐在一起,了解两少年在缓刑考核期间的表现。
“希望你们珍惜缓刑的机会。父母用血汗钱给你们交了罚金,你们要对得起父母!”得知两少年表现欠佳后,吴汉北语重心长地说。接着,他又耐心地向他们解释缓刑期间的有关规定,希望他们今后严格遵守。
随后,法官们分别来到两名少年的家中。当得知小华家庭条件很差,一家五口住在临时搭建的木棚时,法官希望村委会多加照顾,给予他家相应的优惠政策。小峰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70多岁瘫痪在床的祖母和伯父。法官叮嘱小峰的伯父要多关心小峰的日常生活,教育小峰要多在家里照顾祖母。
“今天那么多叔叔阿姨来看我,我会以实际行动回报你们的关心,好好做人,不让你们失望,不让爸妈失望!”临走时,小峰眼眶湿润,哽咽着说。
“指路”:重视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要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将未成年人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他们误入歧途。”蓝后娟说,学校是最好的普法教育阵地,少年审判庭有2名法官分别担任辖区内2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宣传法律知识。
2013年10月31日上午,岑溪市法院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大业镇第二中学20多名师生代表参加。师生代表们旁听了一起抢劫案的公开庭审。身临其境的庭审,不但给师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也让他们对法院及法官的职业有了新的认识。
“以前,我以为法律离自己很远,通过这次旁听,才切身感受到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今后,我要守法,更要学法,争取长大以后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学生代表小斌旁听完庭审后说。
2013年11月6日上午,岑溪市法院政工科科长李先明把100多本《青春堡垒》普法宣传书籍送到岑溪市第一中学。 “《青春堡垒》以简明易懂的漫画方式释法、普法,是一本贴近生活的法制好教材。感谢法院给学生带来宝贵的精神食粮!”岑溪一中校长廖之彬接到书籍后说。
(温颖 卢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