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历正月初七,正是农村的习俗“人日”。当天,南渡镇古太村与容县六王镇陈村、李村的交界河段,因边邻砂场界址问题引发跨市两镇砂场老板的利益纠纷,双方当事人纠集了大量人员来到现场,而且情绪激动,有向群体性事件演变的趋势。南渡司法所、南渡派出所接到报告后,当即组织精干人员前往处置。通过疏导情绪、释法明理,最终群情激昂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节日期间农村社会安定团结。
2月6日13时许,南渡司法所和派出所分别接到群众紧急来电反映,古太与容县六王李村交接河段,古太砂场业主黄某与李村砂场老板吴某因采砂利益问题发生矛盾纠纷,黄某撬崩毁烂了古太头碑的出水拦沙道,吴某发现后纠集30多人对黄某等人进行围攻,并威胁要撞烂黄某沙场的沙斗,双方争吵推搡中发生肢体冲突,黄某扬言要与吴某等人同归于尽,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对在场的人群进行疏导。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民警先将双方带头的人员分开,并大声喊话控制现场其他人员的激动情绪,同时让闻讯赶来的村干部协助疏散现场围观群众。稳控住当事人的情绪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紧接着向双方了解纠纷情况,立即着手开展调解。为防止当事人情绪再度激化,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分开做思想工作,从历史界址到边界争议,从个人利益到相邻关系,从法律法规到政策许可,从传统习俗到村规民约等多个方面规劝,双方逐渐平心静气。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导,双方表示愿意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此时,调解重点落到了黄某毁坏碑坝闸沙道上,吴某表示黄某毁坏己方碑坝闸沙道在先,只要黄某修好闸沙道便不再追究。司法所工作人员征求了双方的意见,拟定了调解方案:一是本着邻里亲情,黄某自愿一次性补偿给吴某五十元,用于其购买水泥修复被损毁的碑坝闸沙道。二是双方尊重历史界址,在政策法律的许可下以界址为线,不得逾越他方利益范围,不得因此再激化矛盾触及底线,双方共同遵守,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终,在现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
南渡司法所与派出所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协助调解,快速化解纠纷矛盾,有效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图为:南渡司法所莫所长(左二)进行现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