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在春节期间,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实际,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 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农民工深切感受到党和群众的关怀和温暖。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春节期间,全市依托各级法律援助接待室、“12348” 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妇联、工会及各乡镇、乡镇司法所“温馨之家服务平台”、春运服务站、高速路口服务站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关爱农民工活动。全市共组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00场次,发放农民工知识读本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万多份,张贴横幅和标语200条,接待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利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法律援助知识50余次;在码头、汽车站、行政村(社区)宣传栏张贴《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2000余份。
二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接待农民工问题,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不及时处理,可能加重伤害程度、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甚至酿成社会混乱或矛盾激化的法律援助案件,先受理后补办申请手续,保证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一旦接到农民工集体性讨薪事件报案,工作人员及时向上级汇报,在安抚农民工情绪的同时,快速受理,并简化工作程序,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确保案件及时进入法律程序。蒙山县汉豪乡11名农民工讨薪案件中,蒙山县法律援助先受理后补办申请手续,保证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促使了11名农民工于2014年1月30日领到了劳动报酬。2014年春节期间,全市共优先审批指派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12件,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上访和人身损害行为的发生。
三是积极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接受农民工委托,参加涉及农民工的诉讼行动和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春节期间,我市大力运用调解方式解决法律援助事宜,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六字方针,加大非诉调解、诉讼调解力度,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春节期间,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涉及600余人,已结案23件,其中讨薪维权案件70余件(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18件,涉及农民工400余人),结案6件。
四是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作用。春节期间,全市进一步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运行管理,严格律师值班制度,强化“12348”电话咨询服务,并把热线对外公布。春节期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共解答农民工咨询600余人(次)。在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及时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法律咨询中发现的上访苗头,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越级上访和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
本次活动覆盖面广、援助力度大、受益人数多,不但为回乡过年的农民工送上了一份法律年礼,也营造了一个关爱农民工的法治社会氛围,受到农民工的好评和欢迎。
(聂楚键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