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90后盗窃团伙一年疯狂作案14起受严惩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2-21  分享到:

 

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490后青少年胆大妄为,或撬门或翻窗,疯狂入室盗窃,作案十余起,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32750元。2014220,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团伙盗窃案,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令人唏嘘不已的是,该团伙4名成员中,年龄最大的一人才18周岁,还有1人年甚至刚满16周岁。

201212月某天,被告人朱某伙同何某去到岑溪大隆镇六个村刘某住宅,由何某负责望风,朱某入屋将刘某存放在二楼房间内的人民币600元盗走。

初次实施盗窃并未带给朱某带来不安和愧疚,相反其抱着兴奋好奇的心理认为盗窃既刺激好玩又有钱赚。正是在这种扭曲心理的影响下,朱某再次伙同赵某等人,于201212320139月期间,先后14次流窜至岑溪市南渡、大隆等镇,分别采取翻墙、爬窗、撬锁及破门等方式入室盗窃。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不论是路边商店还是普通民居,均成为了他们的目标。

岑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超松、朱崇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赵超松参与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32400元,被告人朱某参与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32750元,均属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赵某、朱某连续多次作案,入户盗窃,对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从严惩处。故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廖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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