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六五”普法以来我市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在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等到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市“六五”规划要求,五年内,我市将创建起60间“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2014年2月26—2月28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组成两个考核验收小组,分别对我市中山小学、振兴小学、蒙山县蒙山中学等9所被推荐评选学校,开展2013年度“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考评验收活动。
检查过程,考评组通过看校园、听汇报、查台帐的方式,对9所学校的“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验收。并对学校法制创建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最后,考评组还与当地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就如何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和“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长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方式由各地层层推荐、经过认真考核、公示等到程序,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授予“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的荣誉称号。2012年我市已命名了十所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通过这次的考核验收,将继续对这9所申报符合条件的学校命名为2013年度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目的是通过树立第一、第二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促进全市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和谐文化氛围,培养青少年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
(刘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