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中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3-05  分享到:

 

34日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全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梧州市两级法院为实现梧州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服务的迫切需要、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梧州市两级法院将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重点,按照梧州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着力在联系法院实际、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通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有大的转变,法院形象有大的改善,司法公信力有大的提升。一是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紧密联系各部门和个人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全市法院存在的种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来一次大扫除、大清理,让党员干部有触动,人民群众有感觉,司法作风有改观。二是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院党组和部门领导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重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谈心谈话,会上认真负责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及时通报情况并抓好整改,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公信不高、诉讼不顺畅、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司法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建立和完善一批为民务实清廉的相关制度,特别是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机关绩效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强化便民利民、从严管理干部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做到用健全的制度来管权、管案、管事、管人。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抓好制度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表率作用。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将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沉下身子,广泛听取意见,并在谈心谈话、对照检查、开展批评、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必须坚持开门纳谏,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院领导深入联系点、深入分管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面向群众征询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对中院班子、领导干部个人和各部门的意见建议,真正发现自身差距和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整改,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务实创新。要在认真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状况,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创新“自选动作”,积极探索、运用行之有效的载体,开展具有鲜明的法院特色的活动,真正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丰富起来、形式活跃起来,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具成效。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法院工作。要把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以提高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两不误、双促进。必须注重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全市法院开展活动的经验成效,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影响,同时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梧州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为梧州市加快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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