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有关通知和规定,3月11日—19日,我市201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年度审核,未经年审登记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同时用半年时间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整顿活动,对不再适合执业的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清理,维护基层法律服务的声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