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推进,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并结合法院实际,岑溪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向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18个部门派出2个督导组。
会议指出,督导组要明确要求,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等展开督导。还强调,督导组要结合这次活动的要求和特点,采取科学务实的方法,把握正确方向,突出重点,准确定位,从严要求,及时沟通,严明纪律,增强督导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督导工作任务。

督导组培训会议现场
(杨玲 覃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