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苍梧县法院法警大队召开会议,在教导员邓桂宏的组织下,法警大队全体成员聚集在该院视频会议室,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起刑事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
会上,邓教导员向大家传达最高人民法院的情况通报,细致分析了该起事件的经过、发生原因以及存在问题,告诫全体法警要从中吸取教训,并就刑事保障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庭审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的警惕感,彻底铲除思想上的懈怠心理和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二是突出执法环节上的“四严”,即在押解、值庭和看管工作中,提押被告人时突出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控制严、候审时突出看管监视严、庭审过程中突出防范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反思自身,查摆问题,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成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有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通过学习,同志们更加明白了司法警务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规则做好每一项警务工作,为法院执法办案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卢远丽 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