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下午,经过万秀法院法官近一个小时的调解,一起纷争了3年多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调结,并促使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原告终于拿回被拖欠多时的工程款。
家住岑溪市某乡村的刘某早年到梧州市区打工。2010年11月,刘某受雇为被告邱某装修两套房屋。工程完结后,邱某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10000多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没有结果。
2012年7月的一天,刘某与邱某在梧州市两广市场意外相遇,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并闹到了派出所。在警方的调处下,邱某付给刘某1500元,使纠纷暂时得以平息。但刘某心里对剩下的9000元工资仍未能收回感到很不是滋味。
2014年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刘某将邱某诉至法院。3月28日下午,邱某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庭,在法庭的主持下,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原告表示自愿放弃部分债务利息,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被告表示一次性支付上述欠款给原告并即时履行。刘某夫妇收到9000元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