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官全力调解 军属快速获赔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4-16  分享到:
 

44,岑溪市人民法院交通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军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军属就获得了赔偿。

去年1111日,黎某驾驶的摩托车行至由岑溪往梧州方向国道207线3228KM+400M时,与朱某驾驶搭乘其妻子覃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黎某、朱某和覃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1、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朱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3、覃某不负事故责任。

此次交通事故中,覃某住院期间共用去医疗费28606.49元。覃某向岑溪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726.49元。

立案后,朱某和覃某的儿子所在部队向岑溪法院发函,希望法院切维护好军人家属合法权益,确保军人及家属继续安心支持军队建设。收到函后,法院立即启动涉军案件处理方案,院领导批示案件承办人抓紧处理。

主办法官马上联系保险公司,询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调解。保险公司核查后,同意与覃某调解,同时发来调解方案。主办法官与覃某联系,覃某亦同意调解方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10000元,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6343.56元,合计16343.56元。保险公司这方调解好之后,主办法官经过多方渠道了解到黎某本人没有正当职业,且经常泡网吧,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主办法官考虑到如果简单判决的话,虽然可以很快结案,但属于黎某承担的这部分赔偿却难以要回。于是,主办法官决定做好黎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因为黎某父母才是案件得够得到顺利解决的关键。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说理,黎某父母同意帮其垫付赔偿款。另一方面,主办法官对覃某说明情况,希望她也能够作出适当让步。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覃某也做出让步,同意黎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9000元。覃某得到黎某及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自愿承担诉讼费。

(陈金明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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