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公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关通知精神,今年3月至5月,市司法局对全市的公证机构、公证员开展公证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执业活动、公证质量、组织建设、硬件建设、公证档案管理、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
据悉,除新设立的公证机构或新任命的公证员执业不满三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外,其它公证机构、公证员均应参加本次年度考核。获得公证员资格但是并未在公证处执业的,不参与年度考核。
(黄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