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自己的执行款后脸上露出的笑容,作为执行法官也一个个感到非常欣慰。清明节前后,这一幕在岑溪法院多次出现。广西区高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岑溪法院于清明节期间执结涉民生案件4件,执结涉案款30多万元。
按照最高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部署要求,岑溪法院决定在清明节期间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及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为此,岑溪法院开通了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执行、优先分配。同时,考虑到岑溪特殊的地理位置,处于桂东南与广东交界,每年有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清明节期间很多会回到家乡拜祖,岑溪法院正是抓住外出务工执行人可能会回家拜祖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查人找物,法院执行部门出动几十人次,深入全市各街道、乡镇,对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查找行动。岑溪法院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不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劳动等联动部门的密切协作,通过申请财政拨款、民政救助等途径多方筹措执行救助资金,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面临的生活问题。岑溪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覃文副书记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于2014年4月1日亲自带领执行局有关人员深入到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部了解有关执行案件相关情况,同时邀请项目部所在地的大隆镇司法所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在这次清明期间的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中,岑溪法院还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查控网络系统,对全市涉民生案件进行统一查询,共查询银行账户信息、房屋登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工商企业登记信息几十条,切实做到依法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及时调查、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力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覃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