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公安局被县委、政府评为2012—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苍梧县公安局党委在2012—2013年度,认真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以及自身建设,深化从源头预防腐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荣誉来之不易。该局将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自治区十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务院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再接再厉,再创新台阶。
(陈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