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岑溪市人民法院吴汉北副院长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带领立案庭庭长驱车前往30多公里外的南渡镇平石村,对一起申诉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并虚心询问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感谢法院领导如此重视我弟弟的案件,这么快解决了他的问题,让他可以安心工作。我对法院务实的作风、诚恳纠正错误的态度,感到非常满意。”申诉人梁某前的大哥说道。
2011年月,梁某直因涉嫌犯罪盗窃因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因深感羞耻而冒用胞弟梁某前之名,在整个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未被司法人员察觉。直到今年初,梁某前从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中才得知他被他的三哥冒名被判刑。2月7日,梁某前借春节回乡之机向岑溪市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撤销其犯盗窃罪一案刑事判决。
接到申诉后,立案庭分管领导吴汉北副院长对该案非常重视,于2月12日带领立案庭法官前往南渡镇平石村村委会、梁某前家中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并亲自制作调查笔录。查明案情后,吴副院长指导立案庭法官及时举行了听证,对错误的被告人身份信息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予以补正。该申诉案已于3月5日审理终结。
3月17日,吴副院长一行再次来到了梁某前所在的南渡镇平石村村委会,与村委会干部和梁某前家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吴副院长代表法院为刑庭法官的这个疏忽向梁某前家人道歉,并询问他们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意见。
“我对法院领导亲自抓申诉工作、深入调查了解事实、快速审结申诉案件的做法感到非常满意。” 村委会干部说。
梁某前的大哥还告知吴副院长,梁某前现在已经安心在外地工作,再不用担心之前的犯罪记录影响出行和工作了。
(温颖 莫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