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法院购进一批便携式彩色打印机,该打印机内置锂离子电池,重量仅2KG,具有体积小巧精致、便携性高、打印处理速度快等优点,为法官外出办案提供了极大便利。
此前,由于没有打印设备,法官外出办案时,只能手写做笔录,大大降低了办案效率,也不利于电子档案的建立。现在,有了便携式打印机,法官外出办案时,仅需带上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无需接上电源,便可以快速将笔录打印,提高了效率,助推了网上办案工作。
(杨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