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青年干警的凝聚力,提高青年干警的业务素质。经过院党组批准, 4月23日下午,岑溪市人民法院团支部成立暨第一次团员大会在法院6楼会议室召开。岑溪市团委书记岑冰应邀出席,岑溪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李先明和25名团员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岑溪法院党总支部副书记翁建坤主持,监察室谭砅文全程监督。
会上,岑冰书记宣读了共青团岑溪市直属机关委员会同意成立岑溪市人民法院团支部委员会以及同意召开第一次团员大会的批复,并对会议的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
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人名单,经过无记名投票,蒋尚志、陈金明、杨玲、温颖、李金泽等五人当选为岑溪市人民法院第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蒋尚志同志当选为团支部书记,陈金明同志当选为团支部副书记。蒋尚志同志代表第一届团支部委员会作了就职发言,他表示,团支部全体委员将会继续坚持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尽快了解团委工作,以党建带团建,充分调动青年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与青年干警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
李先明科长代表党组祝贺大会的胜利召开,并对青年团员干警提出了一下三点希望:一是坚定信念、志存高远,服务工作大局。二是加强学习、岗位建功,争当司法业绩创先的模范。三是切实加强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在这五一、五四到来之际,岑溪市人民法院团支部的成立不仅是青年干警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法院院党组为了更好的密切联系青年,服务青年,所做出的重大举措。
投票选举团委会委员
(杨玲 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