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由于爱美且喜欢赶时髦,变得挥霍无度,从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一共透支消费20000余元,银行经多次电话和短信催还未果,遂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追讨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合计30471.3元。
2010年11月,被告祝某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元。起初,祝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还能按时还钱,后来,她觉得自己的工作不好,索性就辞职在家。后来看到身边的不少朋友每个季度都换新手机,还穿着许多漂亮的衣服,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无业的她就开始毫无节制的消费。短短一年多,除了花光自己的积蓄之外,还透支了2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祝某应向银行偿还信用卡欠款、利息、滞纳金共计30471.3元。判决生效后,祝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经调查得知,祝某名下有一套房产正在按揭中,便立刻采取查封。祝某父母得知后,为了保住其女儿的房子,只能无奈地替女儿背起了债务。
祝某的父母经过东借西凑,终于把所有欠款都凑齐了,并于4月28日一大清早就来到法院,满头大汗地把钱交到了承办法官的手上:“法官同志,这钱我们俩凑齐了,你能不能把我女儿的房子给解封啊?”承办法官点了点头:“只要把钱还清了就可以。”两位老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之后才放心地离去。承办法官看着两位老人的背影,不禁感叹:“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于创林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