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岑溪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开展日常警务活动中将牵涉经济纠纷的梁某某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核实,调查中,根据梁某某的体貌神态等综合表现出来的特点,民警推断其有吸毒行为,在梁某某的主动配合下,民警对其进行了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梁某某在事实证据面前,不得不俯首伏法,交代了其在岑溪市大隆镇路边的河堤边上以“追龙”的形式吸食毒品海洛因的不法行为。
为了打击违法行为,找到违法现场,及时收集到有力的证据,城南派出所民警冒着雨水,在黄昏时分带嫌疑人梁某某驱车前往岑溪市大隆镇进行指认吸毒现场。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梁某某2014年4月上旬在岑溪市大隆镇路边的河堤边上以“追龙”的形式吸食毒品海洛因,有多年的吸毒史,且于2013年曾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现又复吸,无悔改表现,吸毒成瘾。
目前,梁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嫌疑人指认吸毒现场
(莫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