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公安民警主动作为 多方协调 解决孤儿落户难题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4  分享到: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岑溪市公安局户政中队和筋竹派出所民警不畏艰辛,经多方走访群众,调查核实,为一名十几岁的孤儿落实户口。

430日,岑溪市户政中队的民警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村支书严新基等人的陪同下,来到了岑溪市筋竹黄茅村冯丽周的家,把他妹妹小淇的户口簿送到他手中。

现年十二岁的小淇,本是冯丽周的叔父冯兴华于2002年在村道上捡来的并收养的。当时的冯兴华并没想到要办理收养手续,只想着自己年事已高,无妻无儿,收养小淇,一来算是修善积德,二来自己将来也好有个依靠。哪知天有不测风云, 200972岁的冯兴华因病去逝,留下年仅六岁的小淇无依无靠。于是,抚养小淇的义务便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与冯兴华生活在一起的侄儿冯丽周身上。纯朴的冯丽周也从没想过小淇的身份问题,以为只要能顺利把小淇养大成人,就算功德圆满了。然而,随着小淇的逐渐长大,没有户口带来的尴尬及各种问题接踵而至,令冯丽周苦恼不已。为此,冯丽周多次到村委反映问题,村支书严新基也觉得小淇的问题必须解决,但鉴于小淇的情况复杂,他也不知如何解决。

最近,岑溪市公安局户政中队和筋竹派出所民警进村走访了解群众对户籍管理工作的情况,听取群众对窗口单位的意见时,村支书把小淇的情况给民警反映。民警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始为落实小淇的户口而奔走:一是走村进户,围绕冯兴华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冯兴华收养小淇的过程,小淇被收养时的身份证明以及后来改由冯丽周收养的实际情况及生活现状等,对周围村民进行走访,为确认小淇的身份进行调查取证;二是主动联系民政部门,为落实小淇的户口及生活等作出积极努力。根据我国现行的《收养法》,冯丽周并不具备收养条件,按规定,小淇应当被送往市儿童福利院,由国家进行抚养。但十二岁的小淇坚决不愿去,她觉得自己不是“孤儿”,她的哥哥(冯丽周)一家对她很好,她必须得跟她的“亲人”在一起。而强行将她送走,无疑不利于她的身心成长。为此,户政中队的民警多次与民政部门进行协调,努力寻求解决的途径。三是通过大量查阅相关的法律文献以及公安部、公安厅、梧州市公安局关于户籍管理方面的规定、便民利民措施等,为落实小淇户口努力寻求法律上的支持。四是及时向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就小淇的特殊情况多次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争取上级部门领导的支持。

经多方努力以后,户政中队最终为小淇落实了户口。今日,带着冯丽周一家的期盼,民警们把户口本送来了!冯丽周早早地迎了出来,接过民警手中的户口簿,除了点头,他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告别时,站在那条蜿蜒小道上,民警与冯丽周都依依不舍。路的一头是冯丽周,另一头是民警,一头是人民的殷切期盼,一头是民警对人民的款款深情,不长的小路如同纽带将两方紧紧维系在一起!而告别,决不意味着结束,而是开始……

     

                    民警到冯家为小淇送户口薄

(莫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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