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是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和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工作部署,大队组织民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队领导分组带领民警开展统一整治行动。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工作,大队成立农村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领导分组带领辖区中队民警对各辖区乡镇农村道路开展统一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微型面包车超员、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的整治,大力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继续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针对近年来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摩托车的检查,大力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广泛深入开展统一行动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采取的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48人次,出动警车11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5起,教育群众36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悬挂宣传横额4幅。
(林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