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六五”普法中期先进获全国、全区通报表扬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20  分享到:
 

日前,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普法办[20144号)和自治区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法治办通[20147号)文件,通报表扬全国、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一批单位和个人榜上有名。

在通报表扬中,岑溪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梧州市中心血站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梧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刘韵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此外,梧州市被评为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梧州市万秀区为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教育局、苍梧县司法局、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第十五中学、梧州市万秀区南中社区、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梧州市审计局为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梧州市国家税务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普法办,杨远航等7名同志为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林树锋等8名同志为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推进“六五”普法实施,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市各地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刘韵)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