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5月22日上午,岑溪市公安局召开第二季度执法管理联席会议,进一步探讨规范使用办案区的相关规定。岑溪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兵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岑溪市公安局在家的局领导和各执法办案单位的一把手、骨干民警参加会议。
会上,刘 朝副局长详解了《公安机关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公传发〔2014〕158号)和省厅《全区公安机关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方案》(桂公网传〔2014〕46号)中对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管理的相关硬性规定,重点讲解了办案区使用的规范流程,对办案区管理、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询)问、嫌疑人看管等具体细节的规范化与执法办案部门进行讨论,并对办案区各种台账使用和填写方法提出规范化的要求。
最后,岑溪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兵就我局开展专项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二是工作要扎实深入,台账登记要细致齐全、装订要整洁规范;三是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检查验收情况如实汇总统计、综合反映,确保效果。
会议现场
(林耀永 刘秋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