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促进依法准确适应非监禁刑,万秀区司法局采取“三措施”扎实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自2014年1月以来,共接受审前社会调查委托22件(其中监狱2份、公安机关1份、人民法院19份)。
一是及时落实。在接收到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做好登记,首先核实被调查对象的户籍地及常住地,再指派辖区内负责执行社区矫正的司法所开展调查。并及时安排人员调查走访,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客观的评估意见,按时送达委托机关。
二是分类调查。在调查工作中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对于成年被告人(或罪犯)的评估调查,着重是调查内容全面,做好调查笔录等证明材料。对于在对未成年人的调查,工作人员还须向监护人了解其成长经历,并走访其所在学校,着重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人际交往等情况,就以后的帮教措施询问学校、家庭的意见,并注意封存档案材料,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隐私。
三是客观评估。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切实做到客观评估,确保评估意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效果。
(王一璇 徐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