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9时,一个中年妇女手拿锦旗,怀着感激之情走了岑溪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当她见到值班领导和民警,连声说上次就是你们帮我找回了一万元,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那可是我的血汗钱啊,你们民警真是为群众尽职尽责。
三个月前,在广东打工二十多年的妇女刘某回到了岑溪,因为其儿子今年准备结婚,刘某打算在岑溪市区为儿子购置一套房屋,通过他人介绍刘某认识了一个叫阿凤的女子,阿凤自称自己长期从事房屋中介,并介绍了一处位于紫泥工业区的房屋给刘某,刘某看房后也比较满意,双方很快就签订了一个购房意向书,刘某并随即支付了一万元的定金。文化程度不高的刘某在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对其中的内容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了解,该意向书对所购房屋是在何处,产权归属,购房所需要的款项,如何支付等都没有写明,内容只有交纳定金一万元后于二十日内将余款付清,否则定金不予退还等几句。正因为如此粗劣的购房意向书,让刘某差点不见了交给阿凤的一万元定金,交定金后的一个月,阿凤才凑齐了购房款,但是已经超过了签订的交款时间,阿凤以此为借口拒绝归还刘某的定金,刘某三番几次找阿凤协商均遭到了拒绝。5月21日,在无奈之下,刘某走进了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刘某向民警述说,自己1990年就到了广州帮人家做保姆,省吃俭用辛苦了二十多年才积累下来一笔购房款,如今看着儿子就要成家立业了,自己也想回来照顾家庭,但是就因为自己的粗心一下就不见了一万元,这时候的她是心急如焚。在了解了情况之后,民警通过多种渠道找到房屋中介阿凤,和她说明来意,并就签订的合同和她进行了解,和她做好法律方面的宣传工作,让其不要因为这笔定金而触犯法律,通过民警几个小时耐心的工作,阿凤最终同意将定金如数退还给刘某,这样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群众身边无小事,岑溪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民警再次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中做出了表率。
群众给城北派出所赠送锦旗
(林耀永 赖景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