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出的婆媳关系 逃不脱的离婚之路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03  分享到:
 

    5月28,一段纠结三年多婚姻走到终点,但原被告却深深地舒了一口气,因为他们解脱了。

原告陈某与被告郑某在2007年一起打工时认识,经过短暂的恋爱期双方即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儿子。外人看来,这样的小家庭应该挺幸福的。但被告郑某不这样认为,她说自己与丈夫感情还不错,但与婆婆关系一直不好,经常因为生活上的小事吵吵闹闹,特别是生完小儿子后,两人因为养育孩子的观念不同,在小儿子刚刚出生40天,就大吵了一架,自己觉得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回了娘家居住。自己曾在2012年底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现在原告起诉离婚正合自己心意,但要求小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原告陈某则认为自己工作固定,经济收入稳定,家里有老人帮忙带小孩,而被告到处打工,不适合携带孩子,坚决要求两个儿子归自己抚养。

承办法官通过对双方的了解,觉得两人均去意已决,勉强下去的婚姻也不会幸福,但两人毕竟共同生育了两个儿子,且儿子均年幼,如何保障孩子的权益是最实际的问题。经过多次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让他们明白,大人的恩怨不应祸及孩子,双方应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后孩子由原告携带抚养,被告可以不定期去探望。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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