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刚到上班时间,只见一名男子杨某匆匆忙忙来到法院,从包里取出6万元,恭恭敬敬地放在执行法官的桌面上并说:“法官同志,我是来还钱的,麻烦你把我的车解封了,然后让我把车给领回去吧。”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还得从四年前说起。杨某原本是建筑承包商,当时由于其资金周转困难,自2010年12月起至2011年12月,先后一共五次向叶某借款合计58000元。杨某口头答应会尽快归还,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却不见杨某有还钱的迹象。2012年4月,叶某因确实需要用钱,遂向杨某追讨。但杨某狡猾奸诈,哄着叶某说工程款还没结算,如今没有钱。但正当叶某提出让杨某先还一部分的时候,杨某则马上变脸:“我现在没钱,就算有钱也不还。”
面对这等无赖,叶某只好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叶某归还借款本金5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依然没有一点动静,叶某唯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调查反馈的信息得知,杨某没有任何财产线索,案件只能暂时终止执行。
但承办法官心里一直很纳闷,明明杨某的工程款已经结算了,其接下来承包的工程进展比较顺利,怎么可能就没有钱呢。承办法官经多方走访查证,发现杨某近段时间刚买了一辆雷克萨斯牌的轿车,并在其朋友面前逞威风。他哪来的钱呢?原来他做工程赚回来的钱,都存进了他一个亲戚的账户上,然而杨某新买的轿车则是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
为免杨某恶意转移财产,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其新买的轿车进行查封,贴上封条,并存放在某停车场内。同时向杨某阐明,若不还款则将其轿车进行评估拍卖。这“动真格”的举动可真吓坏了杨某:“法官同志,我这车刚刚买不久,要是把它卖了,我岂不是亏大了,我答应你尽快还钱还不行吗?”
而后,杨某不敢再怠慢,在与申请人叶某协商后并达成一致协议后,马上在其亲戚账户那里提取出6万元钱,于5月29日就来到法院,乖乖地把拖欠了两年的借款一次性清偿。
( 卢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