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难逃执行 鱼塘风波终于了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04  分享到:
 

63日,当申请人何某双手接过承办法官递上的3600余元赔偿款时连声感激:“辛苦法官同志一直坚持替我追讨这笔赔偿款,我没什么文化,不懂该说什么好,总之谢谢法官了。”至此,一起因鱼塘引起的风波,终于告一段落。

何某与陈某是同村的村民。201287日,陈某质问何某为何在其他村民面前污蔑自己挖其鱼塘并偷鱼。二人在争执中拳脚相向,何某在挨了陈某一拳后,从自己屋内取出一把斧头追打陈某。陈某随手在地上捡起一根棍往何某身上打去,将何某打倒在地,致何某受伤。事后,何某住院7天。出院后,因医药费等费用问题与陈某协商赔偿未果,何某起诉至法院,请求陈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7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与原告何某争执时,先动手打伤原告。但原告被打后,拿斧头追打被告,致使自己再次受伤。结合整个事件的发生的起因和过程,酌定由原告承担40%的责任,被告承担60%的责任。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其损失为6041.6元。按照责任比例,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3624.96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而且躲藏了起来,何某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主办法官一周之内两次突击到陈某的家,均见其家铁将军把门,但见其家门前的卫生相当整洁,由此断定陈某曾经回来过。而后从其邻居口中得知,陈某曾经走漏口风说要到隔壁村亲戚家暂住一段日子。主办法官随即调查陈某亲戚的住址,并第一时间前往该地址。

不料还是扑了个空,但陈某的亲戚在法律的威慑下说出了其下落,原来陈某刚回家,说是拿些换洗的衣服。主办法官立马杀了一个“回马枪”,终于把陈某堵在了家中。面对狡猾的陈某,主办法官一脸严肃地向其阐明,若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将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陈某被吓得慌了神:“法官同志,我赔钱就是了,求求你别把我往里面关啊。”说罢,陈某马上取出3600余元,并恭恭敬敬地交到主办法官的手上。

                                                                (卢强)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