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领完这一次的钱后,总算把钱都要回来了”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06  分享到:
 

“领完这一次的钱后,总算把钱都要回来了,有法院在,就有希望在。”64日,岑某在领最后一期案件款时,长长舒了一口气,并对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衷心的谢意。

岑某与李某本是朋友关系。20107月,李某以装修房子资金不足为由,向岑某借款20000元,并于当日立下借条,约定20101231日前还清。期间,李某却只还了6500元,直至借款期限届满,剩下13500元一直未还,岑某多次上门追讨,李某每次推搪的理由都不同。为了讨回自己的钱,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于2011415日前向原告岑某支付5000元,于2011815日前支付8500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不仅分文未还,而且还跟岑某说没钱可还。面对如此境况,岑某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既无房产车辆,也无银行存款。正当承办法官苦恼之际,却获得了另一条线索,原来李某在某贸易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承办法官在核实情况后,遂向该贸易公司发出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该贸易公司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将李某的工资其中一部份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直至其清偿所欠借款为止,该贸易公司的负责人在明白承办法官的来意后,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三年前,岑某因要讨回欠款而起诉至法院,三年后,当岑某来到法院,领回最后一期案件款的时候,这一起历经近三年的案子终于完满执结。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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