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个炎热的星期六,当人们都在跟家人跟朋友休闲娱乐的时候,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法庭的法官却还在为一起普通民事案件的调处而忙碌着。
原告闭某珍与被告陈某刚在打工时恋爱结婚,2006年2月,结婚登记。婚后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2011年,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原告于2014年4月14日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二个,被告抚养一个。在通知被告应诉时,得知被告在云南省私企工作,如果请假回来应诉,将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而原告也在广东工作,来回法院有诸多不便。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主办法官遂决定征询各方当事人同意,将原、被告电话中所陈述的意见整理成调解笔录,并根据原告的要求让其星期六回来看笔录后签名,同时也应被告的要求将调解笔录用快递的形式邮寄给他,在被告收到调解笔录看过无异议后在调解笔录及送达证上签名再寄回法庭。一件离婚案天各一方,最后通过背靠背调解终于得以妥善解决,在当事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更多的是感动:“真没想到法官会处处为我们着想来处理我们的事,尤其还是这大热天的。通过这次跟法院打交道,真让我们改变了对法院对法官的看法,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法院工作的开展往往与当事人的工作时间相冲突,不仅是增加了诉累,有时甚至会使他们丧失工作机会。大隆法庭的法官这种灵活工作方法即是想民之所想、满民之所需,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谱写了法院工作人文司法、温暖民心的精彩篇章。
(李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