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长洲区人民法院召开全体聘任制工作人员会议,全面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聘用人员教育管理的通知。
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何永识在在会议上提出了三点贯彻意见,一是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聘用人员虽然没有编制,但进入人民法院工作后,就是人民法院的一员,其一言一行均代表人民法院的形象,就应该自觉接受单位的纪律约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都要受到严肃查处。二是转变作风,切实增强工作责任。聘任制工作人员所从事的虽然是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但任何微小的失误和差错,都有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因此少数聘任制人员工作散漫和粗枝大叶的不良作风要及时转变,确保各项工作不出差错。三是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自觉提高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和转变作风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如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及时请假;校对法律文书要认真细致,不出差错;接待当事人言行举止要和蔼、耐心、规范、得体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在日常工作中随便散漫不拘小节的不良行为要彻底改正,以法官职业道德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
何科长在会上还表示,院党组将于近期讨论出台长洲法院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杜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