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口借钱,自己慷慨解囊相助后,非但没有得到感激,反而换来闹上法庭的结果。今年4月,家住梧州市的苏某就碰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苏某与潘某是朋友关系,2013年10月,潘某以做生意资金紧缺为由,向苏某借款16500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期满后,苏某多次催收未果后,遂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应在2014年5月31日前向苏某归还借款16500元。但履行期限到期后,潘某并没有兑现其当初的承诺,2014年6月,苏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的朋友,为了更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本着“调解优先”和“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分别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疏导说服。
6月17日,承办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法官劝说潘某应该心怀感恩之情,虽然现在有困难,但也得想办法解决,或者跟苏某进行协商。潘某随即表示,现在确实有难处,可是目前已经筹得了10000元,还差6500元能否在6月底之前一次性还清,不料苏某与自己朋友一场,非但不体谅,而且还申请强制执行。
另一方面,法官将潘某的话转达给了苏某,同时劝说苏某能宽宏大量,体谅潘某的难处。苏某经过三思,也觉得应该理解潘某的难处,不应该咄咄逼人。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