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南渡镇居民陈大叔将一面写有“公平执法,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谢文达局长手里,以感谢执行局法官成功执结他儿子申请的长达十多年的案件。
2000年9月16日,未满16岁的陈彦金在岑溪市南渡青山竹制品厂工作时被机器轧伤,经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15000多元,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其在住院期间,被执行人支付七千多元费用后,就再未支付。陈彦金诉至岑溪市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判决:由被告岑溪市南渡青山竹制品厂赔偿原告陈彦金各项损失1372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原告申请执行,岑溪市人民法院曾依法拘留该厂法定代表人。尔后,被执行人支付了7000多元。而余款,则后面多次执行未果。
今年6月,陈大叔到法院反映情况,该局马上恢复对该案的执行。经过调查,了解到岑溪市南渡青山竹制品厂早在2005年倒闭,执行局局长谢文达遂带领执行法官找到该厂当年的法定代表人陈宗惠,但他却以厂倒闭为由不愿偿还。陈宗惠在该厂倒闭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年纪也大了,收入也很有限。鉴于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又反过来做申请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陈彦金放弃一部分债权,被执行人陈宗惠一次性偿还2000元。
至此,一起十多年的陈案得以执结。申请人来领取执行款时,心情特别激动,并特意送了一面锦旗,以表示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送上锦旗表谢意
(钟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