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原告罗石昌与被告苏秀清离婚纠纷一案经岑溪法院糯垌人民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仅等候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拿到了调解书,避免了再次奔波来到法庭领取法律文书的麻烦。这是岑溪法院依靠电子签章系统方便群众诉讼、促进审判效率提高的一个例子。
岑溪法院有4个人民法庭和1个交通审判庭都不在院机关办公,最远的法庭距离院机关有60多公里,在没有电子签章系统之前,法律文书都要来回奔波到院机关签章,当事人无法当天领到法律文书,这给办案人员和当事人都造成了不方便,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
电子签章系统是电子印章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印章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广西法院内部信息网开通了电子签章功能后,岑溪法院通过培训班的方式对该院5个派出部门的内勤、电子签章管理人员进行了电子签章系统使用培训,保证电子签章设备及系统软件在派出法庭的顺利应用。主办人制作好裁判文书后,通过内部信息网提交给庭长和分管院长审核,再由印章管理员进行网上签章,就可以直接打印出有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了。整个过程仅需几分钟,当事人调解或宣判后当场就能拿到盖好章的裁判文书,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而执行部门需要将查询的法律文书电子版报送上级法院和相关协作部门,通过电子签章系统进行签章后直接发送,既提高了效率又提高了安全性。通过电子签章系统,还可以随时查询签章人、签章事件、签章用途以及所盖电子印章法律文书的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等,确保了用印安全。
自电子签章系统开通使用以来,该院派出部门的法律文书大部分都是通过系统进行签章,通过电子签章系统,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
(梁东波 梁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