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调换工作岗位减薪 法律援助帮助11名农民工维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30  分享到:
 

公司突然宣布将大量工人调岗,并按新岗位支付工资,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11名农民工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帮助下,11名农民工走上维权之路。

20143月初,来自四川省某农村的周某和自己的四位工友来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称,自20082月开始在梧州某公司从事轧机工作,保底工资为5500元。20142月的时候,公司在未与自己商量的情况下无故调整岗位并减薪。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还了解到,周某每天工作12小时,每年除了春节放假几天,没有休息日,公司一直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及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公司还拖欠周某201312月至20142月的工资未支付。公司里还有近11名工友存在类似的情况,也想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帮助。次日,连同周某在内的11名农民工均带着材料来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接待人员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此事,经审查材料及全体工作人员讨论后,决定给予提供法律援助,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莫洁如和广西建梧律师事务所周敏实习律师共同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在调查取证后了解到,用人单位采用工段长手写登记考勤与出厂打卡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考勤;用人单位没有给受援人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给受援人安排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式是按产量计算工资。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该案,多次召集全体人员和承办律师共同研究讨论,核算受援人要求补偿的各项费用,并多次和用人单位法律顾问沟通协商。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承办律师建议11名受援人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4423,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该案。201463日,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用人单位共支付11名受援人经济补偿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差额等各项费用共计48万余元。

(韦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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