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教育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在国际禁毒日当天,岑溪法院举行打击毒品犯罪宣判活动,对该院审理的3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进行一审宣判,涉案3名被告人被该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到10000元不等。
在本次公开宣判中,被告人谭某龙在2014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上午,在市区每次以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徐某吸食。同年4月3日下午,谭某龙又在上述地点将1小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徐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重2.88克的毒品海洛因16小包、毒资300元、手机2台和助车力车1辆。被告人陈某在2014年3月初及3月5日,在岑溪市义洲大道印象某酒店门口,每次以10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给孔某吸食。同年3月7日,其在某大酒店大堂内,以10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氯胺酮给孔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毒品氯胺酮1.28克、毒资100元。被告人李某林在5月10日在岑溪市义洲大道某电子厂楼下花坛处,以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莫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重0.49克的毒品海洛因4小包、毒资50元。被告人谭某龙、陈某、李某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三年八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院共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件,判处被告人26名,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受到了惩处。
该院认为,毒品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加剧和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对社会生产力造成巨大的破坏,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危害社会风气,必须出重拳打击。
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禁毒斗争形势,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和打击两手抓的原则,一方面对毒品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依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了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力度,并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剥夺其因毒品犯罪而生成的非法收益,降低毒品再犯风险,有效预防毒品再犯﹔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预防毒品犯罪体系,充分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审理、宣判毒品犯罪案件,帮教回访、举办禁毒法制讲座,深入企业、学校、小区、车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禁毒数据、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不断增强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努力扩大毒品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
(廖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