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长洲区倒水镇农民黄某来到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15000元的赔偿款,并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说:“真辛苦你们法官了,为了我这个案子,高温酷暑蹲守,太感谢你们了!”
2013年9月,朱某驾车将黄某撞倒,造成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4年1月,黄某将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支付赔偿款。法院立案后,经过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0000元给黄某,扣除已付的医疗费10000元,尚欠20000元未付。协议生效后,朱某竟然分文未付。无奈下,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朱某到法院履行支付20000元的法律义务,但朱某只自动履行了5000元,余下15000元并没有支付。经执行人员多方调查,法官决定对其强制拘留以便执行,而朱某获悉法院要对其采取强制执行后,闻风而逃,下落不明,电话也关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朱某就在家里躲藏,其早上很早出门,晚上很晚才回家。执行法官获悉这一线索后,知道朱某狡猾,想逃避执行,于是采取蹲守的办法,秘密蹲守在被执行人朱某家门口,等待其出现。夏日炎炎,高温酷暑,执行人员汗流浃背,但是执行人员的汗水没有白流,经过半天的蹲守,被执行人终于出现在执行人员的视线内,执行法官马上上前向被执行人表明身份,将其控制,并“请”到法院。
在法院期间,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做释法工作,并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的儿子,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明法辨理后,被执行人的儿子承诺为其父亲支付余下的1.5万元了结此事,并马上将钱转入法院账户。而申请人也被法官辛苦执行的行为所感动,自此,案件完满执结。
(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