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经岑溪市人民法院决定,岑溪警方依法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潘某邦执行逮捕。
2014年4月19日,岑溪市公安机城中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岑溪市岑城镇有人销售假药。接警后民警马上出警查处,当场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疑人潘某邦等3人,并依法扣押了其销售“参茸鹿鞭丸”、“壮腰强肾”等有毒、有害食品一批。经审讯,潘某邦等人均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后经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潘某邦又于2013年10月24日在岑溪市岑城镇销售“参茸鹿鞭丸”、“虫草大补丸”等药品,并被公安机关于2013年11月15日立案侦查并后对其取保候审措施,故岑溪市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潘某邦执行逮捕。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邦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送岑溪市看守所羁押,另外2嫌疑人均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潘某
(刘志华 莫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