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私法侵占共有财物 逃逸千里被抓捕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10  分享到:
 

私法侵占共有财物   逃逸千里被抓捕   

岑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日前,岑溪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亮,追回矿山股东共有的价值100余万元的挖掘机一台。

201463,岑溪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岑溪市糯垌镇大石冲矿山管理人员报案称:该矿山股东之一李某亮(男,1968223日生,身份证号码37078319680*******,汉族,初中毕业,山东省寿光市人)趁其他股东外出之际,私自将矿山共有的一台日立牌4707挖掘机进行转移。该挖掘机于20095月份购买,价格为253万元,现市值估价100多万元。

接到报案后,岑溪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出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侦查。经过深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亮确实存在未经矿山股东同意,私自将矿山共有财产进行侵占转移的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涉嫌侵占矿山股东共有的一台价值100余万元的挖掘机,并将赃物转移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河南省沁阳市。岑溪市公安局于610日以涉嫌职务侵罪对李某亮进行立案侦查。

为了早日把违法犯罪分子抓捕归案,尽快破案,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7日,公安机关把李某亮列为网上追逃进行追逃。仅仅过了一个多星期,73日,岑溪市公安局就接到河南省沁阳市山王庄镇派出所来电,告知已抓获在逃人员李某亮。岑溪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即民警前往千里之外的河南省沁阳市山办理逃犯移交手续。

在河南省沁阳市山王庄镇派出所,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亮进行审讯,李某亮拒不交代赃物的去向,但是办案民警严谨细致地对随身物品检查时发现,李某亮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鲁VB12**的悦达起亚银色小轿车的后备厢内有一批新购买的挖掘机配件,配件上用笔标有沁阳的字样,经民警分析推测赃物可能就在附近。民警随即加大对李某亮的小车进行搜查,发现一张关于购买挖掘机配件的物流单据,单据上有发件人的电话号码及名为崔某某的接收人及电话号码。

于是民警顺藤摸瓜,与崔某某取得联系,据崔某某交待,其婶婶与李某亮是表亲关系,现其在河南省沁阳市山王庄镇后湾村的一个矿区里承包工程,李某亮与其联系,表示他有一辆挖掘机,希望到其承包工程的矿区分包部分工程。办案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驱车前往河南沁阳市山王庄镇后湾村附近的矿区,最终找到了被犯罪嫌疑人李某亮侵占的这台挖掘机。

75,岑溪公安机关将被扣押的赃物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亮顺利押解回岑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李某亮在戴上手铐的那一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逃逸千里终被抓捕

(覃泸万  莫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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