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如果不是你们,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7月10日上午一大早,一位老人来到万秀法院立案庭激动对立案庭的法官说。
原来,这位老人在6月25日早上,走进了万秀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向立案庭递交了一份既普通又特殊的诉状。庭长接待了这位年迈老人。经过了解,这位老人是来替儿子递交离婚诉状的。说普通,是因为案情属于比较常见的婚后不注意培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说特殊,是因为案件的原告黄某是一位肢残人士,没办法来到法院亲自递交起诉状。庭长得知这些情况后,考虑到当事人的不便,且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当即决定派出办案人员上门为原告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启动便民立案调解程序,为当事人化解纷争。
6月27日这天早上,立案庭的法官一行3人在原告黄某母亲的带领下,来到黄某居住的房子里。因为肢残而长期卧床的黄某看到法院的工作人员上门来为他解决困难,立刻想要挣扎起来表示感谢,法官连忙止住他。经过询问,法官基本掌握了原告黄某夫妻纠纷的具体情况。两人于2006年年初相识恋爱,同年3月登记结婚。但是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双方又不注意培养感情,缺乏交流,时间一长,双方感情逐渐冷淡。夫妻之间皆产生了解除这段无感情婚姻的念头。奈何原告黄某为残疾人,没办法亲自去婚姻登记服务处办理离婚手续,才想到了请求法院帮助。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出於自愿要解除这段婚姻关系,法官经过耐心为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确认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当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现场出具调解协议,并让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第二天,法官把民事调解书亲自送到双方手上,案件当事人双方及其家人对法官的热情、及时、周到、贴心的服务一再表示感谢。
7月10日这天老人再次来到法院,于是出现文中开头这一幕。
法官上门立案
(陈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