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局自2010年在全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规章制度、教育帮扶和管理创新“五强化五促进”,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24人,累计解除矫正1088人,现有在册社矫人员93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构建工作网络。我市把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市、县、乡镇三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市、县级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科、股,每个基层司法所设社区矫正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二是落实经费到位。目前,市级及7个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已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为保证矫正效果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体系。
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专兼职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公开招录,把一批具有法律知识的干部充实到司法所,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募了323名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技能训练、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强化建章立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建章立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2013年5月,制定出台了《梧州市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今年6月,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了《梧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日,我市又制定下发了《梧州市社区矫正宣告工作流程(试行)》,将社区矫正宣告活动的每个环节进行程式化、标准化、固定化,通过宣告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特性,彰显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帮扶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巩固提高
一是以开展“特殊关爱,牵手未来”和“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开展各种专业咨询、“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子帮扶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矫正教育和帮扶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工作部门协调,完善和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政策,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强化管理创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水平提升
为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增强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监控。2012年8月,建立了市级社区矫正“司法E通”信息管理指挥中心。随后,7个县(市、区)“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相继开通,全市实现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一张网、一个数据库、一幅电子地图、一个管理系统、一个执法监督系统”的工作标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由专人负责每天对矫正人员进行监控,对各类信息和数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杜绝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现象。目前,使用手机定位成功率达98%以上,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张巧燕 徐应平)